通知公告
县商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宁海县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于2016/1/12 9:01:20 点击量:845
各有关进出口企业; 根据《关于印发宁海县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宁商务[2014]80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2015年我县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申报时间:2016年1月11日-1月31日 二、 申报内容: 1、 境内外参展(2015年1--12月) 2、 出口信保保费及咨询费(2015年1月-12月) 3、 信保质押贷款利息(2015年1月-12月) 4、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利息(2015年1月-12月) 5、 贸易摩擦诉讼费用(2015年1月-12月) 6、 进口、出口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奖励(2015 年1月-12月) 7、“走出去”奖励(2015年1月-12月) 三、申报程序 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相关申报表,打印出来会同所报项目申报材料(复印件)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交宁海县商务局(宁海县桃源南路47号县商务局404室),提交资料时,请带上资料原件以备核实。 四、申报材料 1.境内外参展补贴 ①宁海县参展补助申报汇总表(附件1); ②宁海县参展补助申报表(附件2); ③发票; ④银行付款凭证; ⑤合同(必须显示展位数量及展位费金额); ⑥展位照片; ⑦邀请函; ⑧护照(含签证页)、机票。 其中广交会自购摊位补贴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: 1)《广交会自购企业展位核实确认书》; 2)自购展位合作协议、付费收据凭证、发票和照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; 3)展期内的含楣板的展位照片及参展证明照片。 其他境内涉外展只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前6项。 注意事项:表②一个展会一张表格,表①将所有参展项目填到一张表上即可。 2、出口信保保费及咨询费补贴 ①宁海县信保补助申报表(附件3) 3、信保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①宁海县信保质押贷款利息补贴申报表(附件4); ②赔款转让协议; ③信保质押贷款融资合同、借款借据、利息收据。 4、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利息补贴 ①宁海县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利息补贴申报表(附件5); ②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融资合同、借款借据、利息收据; 5、贸易摩擦诉讼费用补助 ①宁海县贸易摩擦补助申报表(附件6); ②律师费合同; ③支付凭证; ④相关证明。 6. 进口、出口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奖励 宁海县进出口增量补助申报表(见附件7) 申报注意事项: 进口增量奖励对象为对年进口额超过上年实绩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;出口增量奖励对象为对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且增速达到12%以上的,超过上年实绩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。 7、“走出去”奖励 ①宁海县“走出去”补助申报表(见附件8); ②批准证书(获权证书); ③银行付汇凭证; ④境外投资设立或收购重点项目需附项目收购合同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章程等相关证明材料; ⑤境外营销渠道前期费用发票。 申报注意事项: “走出去”申报范围指企业新设境外办事处、营销网点、贸易公司、生产企业;新获对外承包经营权或援外物资经营权;境外投资设立或收购重点项目;当年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境外营销展示平台、直销机构、贸易市场、服务机构等境外营销渠道。 请各企业务必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,逾期未报作为自动放弃。 联系人:项莉莉 电话:65578705 戴狄狄 电话:65578706 地 址:宁海县桃源南路47号县商务局404室 附件五:2015年度宁海县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贴息申报表.docx
附件十:2015年度宁海县境内外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.docx
作者: 来源:宁海县商务局
信息公告
更多>>- 2016/01/12
- 2016/01/12
- 2016/01/09
- 2016/01/07